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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一、复试日程、时间安排和程序步骤

时间

地点(东方医院)

内容

对象一批考生

3月25日 8:10

东楼南支二层报告厅

复试解读会、资格审核、思政考核等

全体考生

3月25日13:00—15:00

东楼南支二层报告厅

专业课笔试

全体考生

3月25日15:30

东楼南支334教室

综合面试

针灸推拿学考生

3月26日8:00

东楼北支523教室

临床技能(带白衣、听诊器、叩诊锤)

20名考生(名单见教育处公示栏)

3月26日13:00

东楼北支520教室

综合面试

中医儿科学考生

3月26日13:00

东楼南支236教室

综合面试

中西医结合临床考生

3月26日13:30

东楼南支342教室

综合面试

中医内科学考生

3月26日14:00

东楼北支520教室

综合面试

中医外科学考生

3月27日8:00

东楼北支523教室

临床技能(带白衣、听诊器、叩诊锤)

32名考生(名单见教育处公示栏)

3月27日14:00

成绩公示、选导师

拟录取考生

二、资格审查形式、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我院将查验原件,收取原件或复印件材料排序见附件1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学生证(应届生提交);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

(6)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红章);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9)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10)享受加分政策(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复试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12)本人复试通知书。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基本素质审核将采用现场考核和材料审核评定进行测评。

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材料评价

(1)材料评价:包括综合素质材料评价及学术能力材料评价,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10%。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2)身心健康情况;3)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经历。考生需现场提交以下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① 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

② 社会实践证明;

③ 获奖证明。

学术能力评价包括:1)既往学业及一贯表现评价;2)科研能力评价;3)实践操作技能评价。考生需现场提交以下学术能力评价材料:

① 本科毕业论文;

② 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③ 科研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 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⑤ 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临床跟诊或实习经历证明(应届生,须本科学校盖章)或工作单位参与临床工作证明(往届生,须工作单位盖章)。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30%。

2.材料评价:包括综合素质材料评价及学术能力材料评价,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10%。

3.综合面试(含临床技能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听说能力,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每位考生面试+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其中临床技能占10%,综合面试占50%)。

4.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考生查询复试成绩的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复试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我院东楼南支二层教育处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调剂的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

调剂的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

六、考生咨询、 申诉及监督的渠道

东方医院研究生办公室:010-67687311   

东方医院纪检办公室:010-67698634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010-64286502

 (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教育处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