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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备考: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 中医学专业学位各相关专业:在达到教育部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 A 区初试成绩基本上,由我校自主划定中医学专业学位(1057)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 347分,英语/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6分,业务课 1 不低于 108 分。

2. 我院按照实际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名单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就业-硕士招生栏目公示。

二、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复试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查阶段提交签字纸质版。

(一)基本素质审核

基本素质审核包括报考材料审核、基本素质审核。

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如提交材料变更,请以北京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需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原件);

   (4)学生证(应届生提交);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

   (6)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模板,需交红章原件);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8)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9)享受加分政策(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复试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收本人签字原件,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模板);

   (11)本人复试通知书(考生服务系统下载)。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3月22日17:00之前在学校系统提交上述材料备查,并在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查阶段提交原件复核。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注:1.考生需将相关表格填写好内容、贴好照片。

      2.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上交,所提交材料无论是否录取都不予退回。

      3.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基本素质审核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2)身心健康情况;

(3)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经历。

 以上三项素质审核结果将作为我院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材料评价、综合面试及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1.专业课笔试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30%。

2. 材料评价。包括综合素质材料评价及学术能力材料评价,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10%。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2)身心健康情况;(3)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经历。以上材料需考生报到时现场提交:

(1)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

(2)社会实践证明;

(3)获奖证明。

学术能力评价包括:(1)既往学业及一贯表现评价;(2)科研能力评价;(3)实践操作技能评价。以上材料需考生报到时现场提交:

(1)本科毕业论文;

(2)本科期间成绩单;

(3)科研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5)本科临床跟诊或实习经历证明(应届生,需本科学校盖章)或工作单位参与临床工作证明(往届生,需工作单位盖章)。

3.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其中:技能测试(2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及综合面试(30%))。

(三)复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其中包括:专业课笔试(30%)、材料评价(10%)、技能测试(2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及综合面试(30%)。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照政治、外语、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经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四、体检

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由大学统一安排。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拟录取名单将在北中医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硕士招生专栏网站进行公布。

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4205526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64287504

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整体安排

 

                       (临床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教育处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