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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2014级学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博士后文章发表期刊目录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编制说明
为了满足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发表学术论文需要,参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4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选录出影响因子≥0.15的杂志,形成《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参考目录》。
具体要求如下:
-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大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在校期间至少发表1篇影响因子≥0.15的学术论文;
- 申请医学学术型学位的境内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提交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科的不同:
- 申请中西医结合、中药学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交1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被SCI收录的文章(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骨科学、中西医结合妇科学、中西医结合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肿瘤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影响因子不限);
- 申请中医学(不含中医医史文献、医药卫生法学、中医药外语、中医药管理专业)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交1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SCI收录的文章,影响因子不限;
- 申请中医医史文献、医药卫生法学、中医药外语、中医药管理专业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交1篇SCI或3篇以第一作者、在本参考目录规定期刊上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境外学术型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发表2篇影响因子≥0.15的学术论文;或发表1篇影响因子≥0.4的学术论文;或有1篇论文被SCI、EI、MEDLINE收录。
SCI收录期刊目录以其官方网站:
Web of knowledge(www.webofknowledge.com)当年发布的结果为准。
- 如发表文章杂志未被本目录收载,则参考《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2014版(CJCR,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且影响因子≥0.15亦可。
- 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师承博士后除外)。
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内容一般应为本专业或本人学位论文研究的一部分。
注:
1.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综述、摘要、短篇。
2.作者署名要求:用于申请学位的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学位申请人应为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
3.单位署名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除外)。
4.统招统分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在4月底资格审核之前未按规定提供发表学术论文原件,但在召开6月学位分会前提交加盖杂志社公章论文清样(证明当年8月31日前出版)者,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通过后暂时不发放学位证书。待论文8月31日前正式公开发表后,向学位分委员会及提供文章发表原件、复印件后发放学学位证书。若8月31日前未能正式公开发表,此次申请无效。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必须在4月资格审查时提交文章发表原件方可答辩。
5.未能按规定完成学术论文发表者,不得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提交学位授予申请。如毕业后2年内仍未完成规定学术论文的发表,则不授予学位。
6.发表文章存在共同第一作者的,若另一共同第一作者也为我校申请学位人员,发表文章必须被SCI收录影响因子不低于3.0。
适用于2014级学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博士后文章发表期刊目录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