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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201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提交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9日

各二级单位:

2015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要开启。请各二级单位先行审核本学院学生助学贷款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及申请金额

1)对象

2015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硕士、博士都可申请),有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得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申请金额

每年申请金额=学费+住宿费

二、提交材料说明

1.纸质版相关材料(提交时,请按照下列顺序排放,请勿使用订书器装订)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每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注意身份证有效期限;学生于右下角空白处,用黑色签字笔手写签字);

2)经乡镇或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内容完整,不得涂改,盖章时间为2015年;表中签章(本人、家长、经办人和单位名称和民政部门信息需填写完整);

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手写,至少1A4纸,黑色签字笔,将家庭经济情况,申请贷款原因,申请贷款金额以及保证会如期还款等事项注明在内);

4)父亲和母亲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注意身份证有效期限)

5)父母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或知情同意书(模板见附件,家长姓名务必家长手写签字。如使用去年版的《国家贷款家长告知书》,意思表达相同也可)。

2.电子版相关材料

1XX学院-2015年助学贷款汇总表,包含

1 信息汇总(合同编号、放款金额等红色标注部分不用填写。其他请按示例必填)

2 审核汇总(有问题的材料请注明,无问题请打√)

3.相关事项

1)个人材料按照第二部分(1-5)进行排序。纸质版材料排序与电子版排序一致。

2请各二级单位于20151214日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按照排放顺序】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221室。【电子版汇总表(信息汇总、审核汇总)】发送至:bucmyangong@163.com。文件名称格式:XX学院-2015年助学贷款汇总表。所有材料一律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

附件一:201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汇总表

附件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监护人知情同意书(新版)

 

研究生工作部

201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