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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助管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7日

为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充分发挥研究生“三自我”教育功能,促进学校人事制度和教育体制改革,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本年度学校将继续开展研究生助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聘岗位计划

本年度计划招聘工作岗位分布在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助管、教学秘书助管),各职能部门(管理助管),研究生院(事务管理中心、创新活动秘书、通讯社)等单位。

详细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    招聘对象要求

1. 全日制在读境内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2. 学习成绩优良,具备受聘岗位的业务能力;

3. 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

4. 身体健康。

三、    岗位竞聘流程

1、  研工部会同人事处等部门确认待聘岗位,网上发布待聘岗位信息及岗位用人需求。

2、  研究生网上系统报名。登录我校内网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研究生学生工作-三助管理-岗位申请”菜单,查看并申报岗位,填写个人简介,要求每名研究生申报不得超过3个岗位

3、  将纸质版“研究生助管申请表”上交研工部231办公室。报名结果以系统报名和纸质版申请表同时收到为准,截止日期为109。研工部与各用人单位对报名的研究生进行初选,根据岗位数,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  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初选结果,初选合格者有资格参加面试。学校组织相关单位组成选聘工作小组,对通过初选的研究生进行竞聘面试,应聘研究生需准备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

5、  竞聘成功的研究生与各岗位负责人签订聘用协议书,并交研工部备案,研究生上岗工作。

四、    聘用及考核

1、受聘岗位的研究生上岗前需与设岗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量及工作目标。各设岗单位应在受聘研究生上岗前组织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和教育,保证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2、岗位聘期为一学年,每学期末由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可解聘。上岗试用期为2个月,工作不满2个月且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不予津贴发放。

3、各设岗单位应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对研究生“助管”进行管理与考核,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完成受聘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扣除其部分岗位酬金并取消其岗位。

五、    工作待遇及时间

津贴与工作强度及难度挂钩,基本标准为:10/小时,400/月,最高不超过500/月。每名学生每周工作时间最多不超过15小时。

工作形式以办公室定点办公为主,按具体岗位要求,可适当增加项目制、任务制的灵活工作方式。

六、    岗位培训及交流

1、  岗前培训:研工部组织所有被聘用的助管进行集中岗前培训一次,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业务辅导,同时进一步强调助管工作要求,提高学生重视程度。

2、  综合素质讲座:研工部定期组织各种讲座培训,内容涉及上岗后的办公技能培训、科学管理的理论层面教育、各种提高文化素养和品味的人文类讲座等。

3、  工作交流:为助管提供相互交流的机会,定期组织各种助管工作交流会,让大家畅谈和讨论各自在工作中的收获,交流经验和总结,从中各自受益。

七、    具体时间安排

0927-1009日——岗位报名

1010-1018日——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组织面试筛选

1019-1023日——确定最终上岗名单,与各部门签订协议上岗

10月底开始上岗

 

                                                                                                                                       研究生工作部

                                                       201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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