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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1日

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临床医学院及相关二级学院:

    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已于3月29日24时结束,今年现场审核工作将不再对我校进行集中审核,考生需自行到试用机构所属行政区的卫生计生委进行现场审核。目前各行政区卫计委的现场审核通知已陆续下发到各临床医学院,根据已查询到的各区卫计委审核要求和各临床医学院反馈的情况,现将本年度现场审核需要的材料汇总如下:

    1、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此表由考生从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填写,由临床医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在单位法人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临床医学院为每位学生提供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5、《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各临床医学院在“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请各学院教育处与区卫计委联系,若所属区卫计委审核通知中要求加盖学校公章的,由临床医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大学研究生院办理加盖校章手续)。
  6、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助理医师执业证曾做过变更的,需携带首次注册的执业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首次注册时间的证明。
   7、两张白底二寸照片(与网上上传同底,用小袋子装好写名字)。

    8、报名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详见各行政区现场审核通知文件。
  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1、研究生在学证明(应届毕业证明),内容需含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实习医院、实习时间、预期将取得什么学位等。此证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开具并盖章后,收齐交大学研究生院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2、《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考生自行填写,内容见附件)。

    为确保后续现场审核工作顺利,请需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加盖学校公章的临床医学院于4月6日下午17点前将收齐的本学院《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填写并提交本学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内容见附件,需加盖学院公章)。有当年毕业研究生报考的,请一并于4月6日下午17点前将收齐的本学院开具的研究生在学证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需特别注意的是,因各行政区现场审核时间和审核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请各临床医学院教育处务必与医务处及所属区卫计委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本区现场审核时间及要求,并及时通知给本学院学生。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