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招生
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1.申请材料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工作办法》,拟申请人9月28日前须向我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承担的课题及其他可证明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及获奖证书)(非必须);
⑥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
注:参加现场复试时须出示学生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安排,9月29日起,申请人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上传照片,网上缴费。9月29日-10月20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如开通时间有变化,以实际开通为准。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成绩及排名、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10月10-13日
复试安排(初步):
时间 |
内容 |
形式 |
10月7-8日(拟) |
学院初审材料,发放复试通知 |
研招网、邮件、电话 |
10月10-13日(拟) |
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心理测评等;笔试、临床技能考核、综合面试 |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线下) |
10月10-10月14日 |
考生自行体检 |
二级以上甲等医院 (10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邮箱) |
注:①考核地点均为东方医院(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六号,东楼南支232教室),如日程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②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笔试、临床技能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口试)。笔试采取百分制,涵盖中医内科学+内科学。
2.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下达各专业招生名额数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其他事项
1.10月7日-8日,学院对推免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根据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120%-150%)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人通过研招网发放复试通知。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网址:http://yanjiusheng.bucm.edu.cn/;同时后期请及时关注学院发布的通知。
4.我校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考生需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至各学院招生管理部门,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入学后将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学院将于10月8日前研招网或电话通知考生复试,请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请接到通知的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请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于10月8日下午4:00前将汇报PPT(3分钟)发送至dfyjsk@126.com,邮件名及文件名均命名为“复试专业+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768731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6号东方医院教育处
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教育处
202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