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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

1)拟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承担的课题及其他可证明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及获奖证书)(非必须);

 ⑥博士期间学习计划(申请直博生需提供)。

 ⑦有效期内的学生复印件;

 ⑧个人简历6份。

   注:参加现场复试时须出示学生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成绩及排名、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材料递交渠道

   请于106日前(寄到时间)将申请材料原件交至我学院,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工作办法》中附件5

2、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安排,929日起,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上传照片,网上缴费。929-1020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如开通时间有变化,以实际开通为准。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采用现场考试方式,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招生计划进行遴选,通知相关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工作依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要求执行。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我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108-9

   复试安排(初步): 

时间

内容

形式

10月6日前

考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邮寄

929日起-107

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注册、支付报名费、填报志愿;学院初审材料,发放复试通知

研招网、邮件、电话

10月8-9日(拟)

资格审查、素质审核、笔试、综合面试

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

(线下)

1010-11(拟)

考生自行体检

二级以上甲等医院

  注:1、报名考生请及时关注邮箱,QQ群号将通过邮件或短信方式告知,如日程有变化以学院QQ群通知公布为准;

2、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三、复试内容

   以现场考试方式完成复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关注群内发布的复试通知。

四、奖助政策

   推荐免试入学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按有关规定原则上可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认定。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及预推免录取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推免复试工作,请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前,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学院关于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工作发布的具体通知。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网址:http://yanjiusheng.bucm.edu.cn/同时后期请及时关注学院QQ内消息。如有变化,请以我院网站和学院通知QQ群为准。

   4、我校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考生需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至各学院招生管理部门,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入学后将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学院将于107前邮件/电话通知考生复试,请在此期间及时查看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请接到通知的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联系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东院)生命科学学院楼286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391215918618455028       联系人:钟老师

   邮    箱:bucmskyzs@163.com

 

                                 北京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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