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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调剂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8日

1.复试日程、时间安排和程序步骤

时间

地点

内容

范围

410

10:00前

渔阳置业大厦B401教室

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查

专业学位(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儿科学、全科医学)

4月1010:00-11:00

渔阳置业大厦B401教室

材料评价与素质审查

4月10下午

渔阳置业大厦B401教室

专业课笔试

4月10下午

渔阳置业大厦实训室

医疗实践技能

4月11

具体地点待定

专业组面试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于49日14:00登陆考生服务系统http://yjsxt.bucm.edu.cn/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确认相关信息。

2.各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材料评价、综合面试)的组织形式及评价方式、所占比例、内容及流程、评价标准等。

2.1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现场检查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1)准考证;

2)本科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交);

3)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

4)学生证(应届生提交);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本科阶段成绩单(须有红章);

7)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红章);

8)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与六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9)复试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10)复试通知书。

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5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 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2.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材料评价、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2.1专业课笔试。

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在渔阳置业大厦会议室线下进行,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30%,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2.2材料评价与素质审核

材料评价包括综合素质材料评价及学术能力材料评价,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10%。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不少于4分钟。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2)身心健康情况;(3)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经历。

考生需31日现场提交以下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1)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

2)社会实践证明;

3)获奖证明。

学术能力评价包括:(1)既往学业及一贯表现评价;(2)科研能力评价;(3)实践操作技能评价。考生需31日现场提交以下学术能力评价材料:

1)本科毕业论文;

2)本科期间成绩单;

3)科研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与六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5)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临床跟诊或实习经历证明(应届生,需本科学校盖章)或工作单位参与临床工作证明(往届生,需工作单位盖章)。

2.2.3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学位类型研究生侧重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职业素质及实践能力的考核;专业面试占35%,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8分钟;临床技能测试占25%,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8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3总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材料评价成绩×10%+面试成绩×60%。

2.4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照政治、外语、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及各地区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办理,加分项目不累计。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6)我校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考生需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发至教育处,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入学后将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7)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3.考生咨询、申诉及监督的渠道,对遗留问题处理等。

医院招生办公室:010-84982669;

医院纪检办公室:010-84985931;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4286502。

复试考生对于复试有异议者,可以向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我院申诉受理电话:010-84982669。

                                               

                                               北京中医药大学

                                             第三附属医院教育处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