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授课时间临时调整的通知
根据课表安排,4月6日周三晚上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学习。因故,前两次授课时间拟改在4月9日(第一次)、4月16日(第二次)的晚上18:00-21:20 上课,上课地点:第50教室(原科研楼三层东南侧)。从第三次授课开始恢复到课表安排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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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