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招生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中医药大学网报公告
根据《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将2027年本报考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网报公告等,确定符合报考要求后,填报志愿。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以下考生可选择北京中医药大学(1126)报考点:
1.就读学校在京且报考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或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或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的其他在京考生,须具有北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注: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不包括报考单位初试科目考试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等特殊要求的考生或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10月24日22:00前,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本人材料,同时关注所报考招生单位的通知信息。
特别提示:考生如已在预报名阶段填写报考信息,支付初试费并已生成报名号,无需在网上报名阶段重复报名。
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
3.考生须注意查看招生单位、报考点推送的信息。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须严格按照我校要求及报考点公告要求上传考生本人材料,并密切关注我校及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根据审核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4.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特别提示:“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等四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5.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按要求于2026年10月24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并上传相关材料。
2027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填写附件2;境外学历考生尚未获得认证书的,须填写附件3。
6.选择(1126)北京中医药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7.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125200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在职人员,报考该专业的考生,网报时报考类型须填报为“定向就业”(代码为12)。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报名填报的定向单位应为:①在职考生填写定向单位;②非在职考生填写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
(2)考生须准确填写本人“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户口、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其中“移动电话”应保持可联系状态,以便及时联系;考生所填“出生日期”必须跟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相一致,并以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为准。
(3)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一致。
(4)网上报名信息中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①学历证书编号应按《毕业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填写(请注意辨认,注意不要填报流水号),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的“证书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填;在2027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不填;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书编号填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认证编号;国(境)外就读尚未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在证书编号处标注“留学生”字样,应提供相关毕业证明及承诺书(见附件3)。
②学位证书编号应按《学位证》上的“证书编号”填写,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学位证书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填;在2027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不填;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填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认证编号;国(境)外就读尚未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在证书编号处标注“留学生”字样,应提供相关毕业证明及承诺书(见附件3)。
(5)在京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在读证明(证明考生为在读二学位身份)、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报名时请在备用信息中注明“XX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
(6)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按相关要求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培养管理部门加盖校级公章)。
四、报考点审核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对本报考点的考生信息、上传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或“待补充材料”的审核结论,研招网将通过微信或短信向考生推送审核结论提醒。考生须在此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通知信息。重点提醒:对于在京报考资格需复核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的考生,请务必按照报考点审核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补充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2:00。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或补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后续将予以审核不通过,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具体补充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材料,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写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重要提醒: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问题,请主动联系报考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将在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告),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
特别提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其他事项
(一)专项计划
凡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仔细阅读招生单位相关报考要求,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二)关于考试费
1.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收取初试费138元/人,招生单位可对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2.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名信息、重复缴费和报考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6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考生不要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除上述退费情形以外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3.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须在所选报考点网上报名结束前及时与报考点联系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4、附件5),考生须在10月24日报名结束前发送材料至yzbsszx@126.com,经报考点提出初审意见后报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由报考点告知考生。
(三)重要提醒
1.考生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相关通知。考生须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502(工作日 8:30—11:30;14:00—17:00)
电子邮箱:yzbsszx@126.com
本公告内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