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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考生志愿申报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8日

请于4月1日 8:10,到东方医院东楼南支2层会议室参加各项复试(考生自备白衣、听诊器、叩诊锤)。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东方医院复试通知。复试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010-67687311为东方医院研招办电话,如有漏接请尽快回复。

我院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的复试考生请注意:请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结合本人意愿填写3个志愿。我院将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排序,优先安排第一志愿复试专业;如果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拟复试人数,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安排第二志愿专业复试,以此类推。如3个志愿均不能满足,我院会对接受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内调剂。请考生务必注明“是否接受调剂到中西医结合临床其他方向”,并于2019年3月29日15:00前将志愿发送至dfyjsk@126.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志愿-姓名-考生编号”。逾期未交者视为服从调剂。

为避免信息统计有误,影响考生复试,多次提交者以截止时间(3月29日15:00)邮箱收到的最后一次志愿为准。

 

附表1:

1     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计划招生23拟复试28

2     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计划招生6 拟复试8

3     中西医结合临床(妇科)计划招生1拟复试2

4     中西医结合临床(儿科)计划招生2 拟复试3

5     中西医结合临床(骨科)计划招生1 拟复试2

6     中西医结合临床(五官科)计划招生5拟复试6

 

附表2:

考生编号

姓名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是否接受调剂到中西医结合临床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