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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6日

(一)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5)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表原件、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原件;

(6)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或日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复试通知书原件(考生服务系统中下载)。

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2、基本素质审核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2)身心健康情况;

(3)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经历。

以上三项素质审核结果将作为我校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3、复试内容、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

地点

内容

范围

4月1日周一

9:00-16:00

医院综合楼二楼多功能厅、三楼小会议室

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

专业学位(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影像及检验、外科、妇科、儿科、骨科)

 

4月2日 周二

9:00-11:00

西校区34教(科研楼二层西南)

专业课笔试

4月1日-3日

脑病科心理CT室

心理测试

待定

医院门诊楼六层电教室

医疗实践技能

4月3日-9日

医院,具体地点待定

专业组面试(4月2日张贴具体时间安排)

4月4日周四

8:00-11:00

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

4月10日

地点待定

选导师

拟录取考生

 

 

 

 

4月11日周四

9:00-12:00

医院综合楼二楼多功能厅、三楼会议室

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

专业学位: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五官科学、全科医学

学术型:中医内科学

4月11日周四

14:00-16:00

西校区33教(科研楼一层西南)

专业课笔试

4月11日-13日

脑病科心理CT室

心理测试

4月12日周五8:00-11:00

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

待定

医院门诊楼六层电教室

医疗实践技能

4月11-15日

医院,具体地点待定

专业组面试(4月11日张贴具体时间安排)

4月15日

地点待定

选导师

拟录取考生

 

*体检注意事项:1)空腹;2)体检后提供免费早餐:烧饼夹鸡蛋+牛奶;3)早8:00开始,11:00结束;4)每人带好226元现金,零钱自备。如个人需要发票,请自己门诊办卡挂号交费;5)交费领体检表。6)穿棉质衣服,里面短袖T恤最好,杜绝连衣裙。

4、中西医结合临床考生填报专业方向

根据下列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结合本人志愿填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我院根据第一志愿安排复试方向,如果报考人数超过拟复试人数,按总分高低排序,超出人员按第二志愿安排复试方向。所安排复试专业方向与考生第一志愿方向不符,我们会及时电话告知。请同学们务必注明“是否接受调剂到中西医结合临床其他方向”,如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学院会安排进行专业内调剂。请考生务必于3月28日16:00前将志愿信息发送至hactcm05@outlook.com,邮件命名为“中西医结合临床报志愿-姓名-考生编号”。逾期未交者视为服从调剂。

根据报名确定差额复试名单,进入各专业复试组。

序号

专业

招生计划

拟复试人数

1

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

6

9

2

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

5

8

3

中西医结合临床-骨科

3

5

4

中西医结合临床-妇科

1

2

5

中西医结合临床-儿科

1

2

6

中西医结合临床-检验

1

2

7

中西医结合临床-影像

1

2

 

合计

18

30

 

 

(二)复试考核方式: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含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材料留存备查。

1、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含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参加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

专业课笔试占40%: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

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占60%: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职业倾向、判断及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侧重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考察,综合面试占5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职业素质及实践技能的考核,专业面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5%、临床技能测试占25%。每位考生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复试名单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加试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心理素质及自信度、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及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发展潜力等。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复试。

3、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录取原则

(1)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执行相同的录取工作流程。

(2)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办理。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6)成人应届、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7)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8)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三)公示方式和位置:

公布方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yzb.bucm.edu.cn.)、医院综合楼一楼公示栏院内公布。

公布时间:复试工作实施细则3月26日网上公布,复试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3月26日(第一批)、4月11日(第二批)院内公布,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4月24日院内公示。

(四) 关于调剂工作

请关注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调剂通知。

 (五)申诉和监督

医院招生办公室:010-52075251;

医院纪检办公室:010-52075259;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4286502。

复试考生对于复试有异议者,可以向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我院申诉受理电话:010-52075406。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教育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