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招生
临床医学院(望京医院)2027年接收预报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一、考核日程、时间安排和程序步骤
拟定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9月17日 上午8:00 |
考生报到 资格现场复核 |
望京医院医辅楼 351教室 |
9月17日 上午9:00-11:00 |
专业课笔试 |
望京医院行政楼 六层报告厅 |
9月17日 下午13:30-17:00 |
综合面试 |
望京医院行政楼四层 |
二、材料提交及审核要求
1.材料提交途径
根据《关于开展2027年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正式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2026年9月6日 17:00前考生将最终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并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个人信息与简历访问下方网址进行递交:https://docs.qq.com/form/page/DSXRxa1hpdXdqVURK。
2.提交材料(现场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信网下载的预计2027年6月可毕业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生证;
④本科前三年(医学专业前四年)完整正式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所在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官方电子版或扫描件;
⑥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承担的课题及其他可证明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及获奖证书);
⑦本人手写签名的《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⑧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加现场复试各个环节时均须出示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建议面试着正装。
注: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成绩及排名、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报名截止后,材料审核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者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前提下,依据申请者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及项目经历择优遴选),结合招生计划和报名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进入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我院本次共有推免招生计划6个,复试比例最高不超过300%。
三、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①专业课笔试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 分,考试时长为120 分钟。该部分占总成绩的30%。
②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该部分满分为100 分,占总成绩的70%。
综合考核落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考核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实践素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a.专业素质能力
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学业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中,专业学位类别需考核临床技能或实践技能。
b.综合素质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院将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面试中的综合表现,对其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时综合考查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实际工作表现、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礼仪等方面。
四、总成绩计算
1.综合考核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70%。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均为100 分。
2.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得分×笔试成绩所占比例+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1)综合考核全部采用线下考核的方式,并实行择优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①综合考核总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即低于60 分);
②参加考核的考生必须完成考核过程的所有考试环节,如有一个环节缺考,则不予录取;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④未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待录取通知;
⑤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
⑥已报名但未参加考核;
⑦对于在北京中医药大学2027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阶段已纳入拟接收名单的考生:如考生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且报考学校研究生(报考学院、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须与预报名拟接收公示信息一致),学院将结合本专业拟招生名额情况,直接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注意:纳入拟接收名单的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交加盖本科院校公章的申请表纸质版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⑧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推免生,推荐高校应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拟录取该生的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生单位应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⑨录取考生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⑩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新生开展全面资格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学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向教育部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为准。
五、成绩公示
成绩公布于北京市朝阳区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行政楼一层公告栏,最终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zsjy/sszs/index.htm进行公示。
六、考生咨询、申诉及监督的渠道
望京医院研究生招生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4739051(纪检办公室)、010-84739068(纪检书记);
七、其他
1.为便于接收通知,请各位报考同学入群1103872402,我院部分通知将在群中发布(入群后请备注真实姓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准予入群,本群仅作复试通知用途。
2.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提前进行心理测试。
3.拟录取的考生需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电话:010-84730056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医院行政楼303室
临床医学院(望京医院)教育处
202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