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招生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科学规范选拔,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类型和专业
1.我校可接收推免硕士生和博士生,均为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本科起点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2.为进一步优化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我校本年度推进“学科团队”及“学科交叉项目制”招生。
(1)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学科团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2)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学科交叉项目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
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当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50%;拟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当年度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规模的30%。具体视生源情况而定。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全国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及以上(攻读硕士研究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攻读博士研究生)。
5.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或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及“1059”)的考生,要求是本科全日制五年的医学专业考生并即将获得学士学位,且须符合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或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6”)。
6.报考攻读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本科学习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攻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本科学习专业须为法学专业。
特别说明: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由于各高校推免工作进程差异,预计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报考流程
我校推免生报考流程包括预报名阶段和正式报名阶段。
(一)预报名阶段
1.预报名时间、报考材料提交要求
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2027年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正式报名工作的通知》。
注:请考生务必确保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成绩及排名、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综合考核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各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招生计划和报名等情况,择优确定本单位进入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
(1)时间及地点
各学院综合考核预计于9月14日至18日集中进行,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考生须到报考学院参加现场考核,请提前做好出行准备。各学院考核相关通知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看。
(2)缴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交纳考核费100元。考生缴纳综合考核费后,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综合考核,该费用不予退还。
(3)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
综合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①专业课笔试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长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该部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范围见各学院考核通知。
②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该部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
综合考核落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考核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实践素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a.专业素质能力
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学业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中,专业学位类别(含“学科团队”/“学科交叉项目制”)需考核临床技能或实践技能。
b.综合素质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院将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面试中的综合表现,对其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时综合考查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实际工作表现、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礼仪等方面。
注:“学科团队”/“学科交叉项目制”考生综合面试由“团队”/“学科”考核牵头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正式报名阶段
正式报名是接收推免生的必要环节。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在预报名阶段,被纳入拟接收人员名单的考生)请务必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1.正式报名时间及报名系统网址
推免正式报名时间请关注教育部相关通知,报名系统为“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为推免服务系统)。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该“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名费,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等相关操作。
2.报考说明
在预报名阶段被纳入拟接收人员名单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及报考专业,报考信息须与预报名时报考学院、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名称等相同。
未参加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如有意向报考我校,可在我校规定时限内,同时在我校“推免报名系统”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仅完成其中一个系统报名的,报名资格无效。各招生学院将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考核,届时请关注“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我校“推免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缴纳考核费。在填报报名信息时,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上传本人照片、输入文本。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逾期报名无效。严禁通过其他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照片中人像。正式报名阶段考生提交报名材料、考核方式及内容与预报名阶段相同。
我校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向被纳入拟接收人员名单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在预报名阶段,被纳入拟接收人员名单的考生)须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并确认我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只有在接受并确认我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才能正式获得拟录取资格,完成最终录取流程。
四、成绩计算
1.综合考核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70%。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
2.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计算方法如下: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得分x笔试成绩所占比例+面试得分x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五、拟录取工作
(1)综合考核全部采用线下考核的方式,并实行择优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科团队”/“学科交叉项目制”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各团队招生计划,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①综合考核总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即低于60分);
②参加考核的考生必须完成考核过程的所有考试环节,如有一个环节缺考,则不予录取;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④未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待录取通知;
⑤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
⑥已报名但未参加考核;
⑦对于在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阶段已纳入拟接收名单的考生:如考生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且报考我校研究生(报考学院、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须与预报名拟接收公示信息一致),学院将结合本专业拟招生名额情况,直接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注意:纳入拟接收名单的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交加盖本科院校公章的申请表纸质版原件,否则我校不予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⑧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推免生,推荐高校应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拟录取该生的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生单位应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⑨录取考生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⑩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新生开展全面资格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我校将向教育部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为准。
六、体检
我校暂定将推免生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1.各专业是否招收跨门类考生请参照专业目录的备注栏。跨门类报考中医学(专业代码以1005开头)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笔试前通知。
2.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
3.考生必须保证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或在复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者,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本办法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之处,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有关招生信息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
咨询电话:010-64286502(工作日8:30-17: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