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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招生

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3日

一、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时间:5159:30-10:00地点:渔阳置业大厦B401实训室。

(二)面试

时间:515-20日,地点:渔阳置业大厦B401教室。

二、复试考核形式、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复试全部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考生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网上下载后打印的《准考证》。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在读证明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和由就读学校相关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5.本科(硕士)毕业论文。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7.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应试承诺书》。

8.个人简历。

9.其他相关材料(如科研发表)。

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考试环节。

(二)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通过面试等形式进行考核,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的内容包括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其中,综合素质考生包含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90%+外语听说能力×10%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归一化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学科(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择优录取。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新生开展全面资格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咨询、申诉及监督的渠道

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申诉电话:010-84982669

学院纪检办公室:010-84985931


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教育处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