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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招生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9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有序、公平公正,提高选拔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二)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提高选拔质量,完善选拔机制。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严格复试录取管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我校研究生培养要求,结合报考考生总体成绩等情况,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综合能力(一)总分不低于90分。

、复试考核形式、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复试全部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材料提交(以报考学院要求为准)

报考学院在复试前严格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有效学生证信息页及注册页;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在资格审查时说明);

4)盖有学校本科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学习成绩单;

5)本科毕业论文;

6)英语水平能力证明;

7)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8)个人简历;

9)其他相关材料(如科研发表)。

以上材料清单以报考硕士为例,如报考博士,部分材料替换成硕士阶段内容。以上材料提交学院,用于资格审查及考核参考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考试环节。

)复试形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各招生单位可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考核,具体形式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其中面试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的内容包括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重点考核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根据考生的教育背景、大学成绩、科研或临床经历等,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潜质、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协作等进行考查;通过交流问答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进行考查。

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临床技能、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以随机抽题或交流问答方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 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90% + 外语听说能力×10%。

(2)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及格即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由各学院组织考生现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安排详见学院复试通知。

)基本要求

1)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招考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作弊。

3)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在招考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考试过程监管,严防考试舞弊。

体检

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初试成绩(归一化为百分制)×50% + 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择优录取。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网址为: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index.htm

国家公示平台网址为: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电子邮箱yzbsszx@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学七楼原药系楼研究生院146室

联系电话:010-64286502

八、设立专用监督电话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6428750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