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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 (中日友好医院)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30日

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备考: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复试时间初步安排见附件1。

二、资格及素质审核

1.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入学时将再次查验。

2、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公告》要求提交附件2-5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1.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按合格不合格计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实践技能、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其中,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权重为70%,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权重为30%。

3.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考核要求和形式由学院确定,满分为100 分。

、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300 分÷3×0.5)+复试成绩(200 分÷2×0.5)。

2.录取原则:

(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经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按200分计算,不及格即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4)跨门类报考考生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并寄送至我校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大学统一安排。

六、公示及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中公布,网址为:

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

咨询电话:010-53911383;邮箱:bzybszs@126.com。

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4205526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5391104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公告》为准。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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