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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 (广安门医院)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30日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为保证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制定我院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要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加强创新潜质考核。充分发挥各考核环节的特点和优势,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4.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能力。

5.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二、组织管理

成立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我院的考核及录取工作,制定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成立资格审核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并对复试专家进行培训。

(3)资格审核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3人,成员由由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含负责研究生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 1 名)等组成;复试专家小组由5人,由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组成(成员应包括相关招生导师),安排复试秘书1人。

(4)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要求

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关规定。

四、资格审核材料

1.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准备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查验并按照顺序将材料装订(思政表和准考证需上交原件,其他提供复印件);

2.《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贴好照片)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提到的获奖证书、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

3.《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个人陈述与自我评价》(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书等);

4.本人签字的《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个人一寸照片1张,资格审查现场张贴在考核表中;

6.硕士阶段成绩单(需有红章)。

五、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于5月6日8:00前扫码上传至我院复试钉钉群发布的链接中(请进入复试考生从邮箱查收复试群二维码),由我院资格及素质审查小组进行下载审核。

以上材料的原件于复试报到时现场查验,同时提交复印件留存(思政表原件需上交),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5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予录取。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复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复试内容: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实践技能、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其中,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权重为70%,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权重为30%。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以及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均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加试成绩按百分制,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 请各考生准备5分钟面试PPT,并务必于5 月7日20:00前将汇报PPT上传至我院复试钉钉群链接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科研能力、论文发表、读博规划等。

2.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5月8日

13:00-13:30

考生报到、资格审核

广安门医院8号楼会议室

13:30-16:30

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

广安门医院8号楼会议室


3.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按 200 分计算,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00分÷3×0.5)+复试成绩(200分÷2×0.5)。

七、录取原则

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经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按 200 分计算,不及格即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跨门类报考考生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5.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并寄送至我校的,不予录取。

6.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7.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由大学统一安排。

九、公示及监督渠道

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实施细则、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网址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10-53911383。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教育处咨询电话:010-88001241;邮箱:gamyyzs@163.com。

北京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53911041。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教育处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