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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 (国学院)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3日

一、复试日程、时间安排和程序步骤

时间

内容

地点

4  27 

9:30-11:30

跨专业加试

良乡西院国学院512

4  27 

13:00-14:00

资格及素质考核

良乡西院国学院509

4  27 

14:00-16:00

中医文化学专业面试

良乡西院国学院509

【校外考生】需于入校前24小时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官方微信进行自助预约入校,网上自助预约入口已嵌入北京中医药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内点击相关按钮即可跳转到预约界面。预约入口在 ”服务大厅-预约入校“ 。考生携带身份证在复试当天于学校校门处刷身份证入校。

二、资格审查形式、材料提交要求

1、资格素质审核

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考生填报现实表现等材料,包括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综合面试参考依据之一。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材料 1:按照下图“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材料2 :提交《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填写并贴好照片)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提到的获奖证书、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

材料3 :提交《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和《个人陈述与自我评价》(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填写)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书等)。

材料4 :本人签字的《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材料5: 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材料6:个人简历5份。

注:现场查看原件,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学院留存,并按照顺序装订整理,复试时请交给复试秘书以再次核查并留存。(所有材料收取后均不退回,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2、中医文化学专业复试

①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按合格、不合格计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实践技能、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其中,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权重为60%,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评价权重为40%。

③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考核要求和形式由专业确定,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内容的组织形式

复试采取PPT答辩、随机提问方式现场进行。学生首先进行个人PPT介绍,不超过8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科研能力、论文发表等。根据各专业要求,专家提问或抽题,针对专业知识、英语口语、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按200分计算,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四、录取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00分÷3×0.5)+复试成绩(200分÷2×0.5)。

2、录取原则

(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经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按200分计算,不及格即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4)跨门类报考考生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并寄送至我校的,不予录取。

(7)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8)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五、考生咨询、 申诉及监督的渠道

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咨询电话:010-53911383。

学院保证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国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申诉,以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形式,对申诉问题经学院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领导工作小组责成相关学科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投诉者对复议仍有异议的,可上报学 校 复 试 领 导 工 作组 申 请 再 次 复 议 。 国 学 院 招 生 工 作办 公 室 电 话010-53912391,若咨询或有异议可发邮件:张老师,邮箱:bucmgxy@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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