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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助学贷款申请办法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7日

    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困难,在经济上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成立了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以及审核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中心设在学生工作部,由专人负责我校的学生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其中研究生助学贷款相关事宜由研究生工作部奖助办公室负责。下面将学生申请贷款的条件公布如下,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本、专科、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贫困线;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6.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出具以下证明

    1.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2.填写完整并由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表格已在开学前随通知书寄到学生手中)。

    3.贷款申请书(A4纸1—2页,钢笔或签字笔书写),说明个人及家庭情况。务必做到认真、详实。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填写国家贷款家长告知书(模板可在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附家长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