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培养办公室

信息公开

培养办公室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中医学领军人才的国际化培养”项目选拔办法(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中医学领军人才的国际化培养”项目选拔办法(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现将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中医学领军人才的国际化培养”项目选拔办法(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发送邮件至peiyangke@126.com,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方式:赵老师 peiyangke@126.com。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10日

 

附:公示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中医学领军人才的国际化培养”项目选拔办法(第一批)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在前沿生命科学知识和基础医学领域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及适应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下,学校拟选派优秀研究生赴国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中医学领军人才的国际化联合培养。

2.培养方式和留学时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5人/年):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人/年):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025年创新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资助内容

资助经费含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资助学费。

二、选拔条件

1.人员范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符合项目选派专业的202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符合项目选派专业的2024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项目选派专业范围: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

2.基本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有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⑵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⑶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及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外语水平条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雅思6.5分或托福(IBT)95分(成绩有效期2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⑵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2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⑶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成绩有效期2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⑷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4.留学单位

需依托项目国际合作培养基地(附件1)选择留学单位。

5.不纳入选派范围情况

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⑴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⑵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⑶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⑷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⑸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三、选拔方式

1.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

2.评审方法

国外导师对申请人进行网络/电话面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研究方向相关业务水平与能力、身心健康情况等。

学校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学术水平、培养潜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3.工作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 体 内 容

1

2月10日-14日

选拔办法公示

公示5个工作日

2

2月10日-19日

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2)、《北京中医药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3)

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

2月20日

初审

①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名单,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②学院将单位推荐意见和汇总表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

4

2月10日起

联系国外导师

经国内导师推荐,通过国外导师面试,取得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准备国家留学基金申请材料

详见《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附件4),申请材料均准备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提交至研究生院

5

2月21日-23日

国内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学生材料进行评审

6

2月24日-28日

选拔结果公示

公示5个工作日

7

3月1日-10日

网上申请

被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申,创新项目各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2025年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8

3月20日前

审核

研究生院提交推荐名单、单位推荐意见至国际合作处,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9

4月

录取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