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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闪亮校园,毕业之星”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3日

关于举办2016年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

“闪亮校园,毕业之星”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宣传我校研究生先进事迹,培养“肩负时代责任,高扬理想风帆,静下心来刻苦学习,努力练好人生和事业的基本功,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我校将举行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六届“闪亮校园,毕业之星”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至6月。

二、参评对象

注册在校的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不含七年制)。

三、评选条件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德高尚,知行合一,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人文关怀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勤奋刻苦,勇于创新,敢于超越,有出色的科研能力或临床技能,毕业论文有较高水平。

4. 符合以下某一方面者可优先推荐:

①在学习、科研、临床技能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者。

②在奉献、服务与实践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产生一定社会影响者。

③积极参与学生服务和管理工作,在学生中威信高、口碑好、业绩突出者。

④有自强不息、孝老爱亲、长期助人、见义勇为等突出事迹者。

四、评选形式

1. 学院推荐:召开班级推介宣讲会,收集学生事迹及其它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推荐学生进行评议,公示,按照规定名额确定候选人提名名单。

2. 校研究生会推荐:校研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收集成员事迹和相关材料。主席团进行评议,公示,按照规定名额确定候选人提名名单。

3. 个人自荐: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以以自荐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上报研究生工作部,由研究生工作部进行评议,自荐名额不受学院推荐名额限制。

以上评选工作结束后于5月9日前将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五、评选步骤

1. 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在校园内公示(5月10日-5月12日)。

2. 网络投票活动。登录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络投票(5月13日-5月19日) 。

3. 现场投票活动。西校区两天(5月16日-17日),东校区一天(5月18日),中午11:30 - 13:00。

4. 专家评议组及研究生代表根据入围选手票选及答辩情况确定十大人物奖获得者。

5. 颁奖仪式在2016年研究生毕业晚会上举行,揭晓评选结果,并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申报材料

1. 《参评申请表》电子版及学院签章的纸质版各一份(申请表电子版请以“申请人姓名-2016十大评选”命名)。

2. 《参评申请表》中填写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文章仅复印首页)。

3. 参评人员电子版生活照一张(人物清晰特写为主;照片名称:申请人姓名-学院;图像大小要求2M以上)。

4.各学院初审申请表,5月9日12点前请将电子材料发至 bucmyangong@163.com(以学院为单位,申请表电子版、生活照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命名“2016十大评选-学院”,压缩包内申请人材料文件夹分别以“申请人姓名-学院”命名;以校研会为单位,要求同学院,压缩包以“2016十大评选-研会”命名;自荐申报,申报表和照片统一归入文件夹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以“2016十大评选-姓名-自荐”命名);纸质版申请表盖章后和相关材料一同送至研究生院231室。

七、二级学院及研会推荐候选人名额

基础医学院:3-4名;中药学院:3-4名; 针灸学院:1-2名; 管理学院:1名;护理学院:0-1名;第一临床医学院:3名; 第二临床医学院:1-2名;第三临床医学院:1名;中日友好医院:1名;广安门医院:1名;西苑医院:1名;港澳台、外籍:0-1名;校研究生会:1名。

请各学院严格把关,事迹描述详实可信,确有榜样效应。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3日

 

 

附件:2016年研究生十大人物评选参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