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中药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在职攻读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2〕229号)的文件要求,为兼顾地域差异及第五批继承工作的项目特殊性,我校复试工作分为三个考区,录取工作将于3月中旬前完成。鉴于新疆地区的复试安排,我校第五批中医师承录取结果将于2月中旬在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