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8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在职工作人员取得高一层次学位的重要途径。此项工作是非学历继续教育的一种方式。申请人须通过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及学位论文答辩,才可获得医学硕士学位。

一、报考专业:

1.中医基础理论 2.中医临床基础 3.中医医史文献 4.方剂学 5.中医诊断学 6.中医内科学  7.中医外科学 8.中医妇科学 9.中医儿科学 10.中医五官科学 11.针灸推拿学 12.临床中药学 13.中药化学 14.中药药理学 15.中药制药学 16.中药生药学 17.中西医结合基础 18.中西医结合临床 19.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二、报名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

       2.必须具备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

3.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人事部盖章后,交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三、课程要求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之日起六年内通过所申请专业36学分的课程学习(课程包括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学科还须通过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学习方式为半脱产,考试水平与在校硕士研究生相当。

        1.公共课(英语、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医用统计学、科研思路与方法、计算机应用),我校利用周六日统一授课。

        2.其它专业课程须随在校硕士研究生同堂学习、考试。

3.外语(英语或日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约3月初在我校研究生部报名资格审查,约5月底或6月初考试。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者方可报考。

选课须在导师指导下,按二级学科专业及方向培养方案进行,并填写《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表》(附件2),导师签字后,交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须在“课程更改记录”栏注明,并经导师签字确认。

    四、论文工作

    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应在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并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论文应对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的能力。学位论文若做我校导师的课题,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并缴纳科研课题费。

    五、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申请人在入校后即选择导师,导师必须为我校正式在编人员。

2.导师同意接收后,须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导师审批表》(附件3

3.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必须为我校附属医院一线临床工作人员,并在课程学习前获得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申请学位前完成临床技能考核并合格。

4.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及通过资格审查后,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合格,符合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课程学习费2万元,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费等1万元,做我校导师的课题需交科研经费1万元。

申请临床专业学位者参加临床实习及技能考核费1600

    七、课程学习与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每年61-7月1

       2.报名手续:报名时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工作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时携带《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4.学习费交纳时间另行通知。

       5.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6.报名地点:各二级学院

7.各二级学院联系人:

基础医学院:王东坡  64286982

中药学院:  李贡宇   84738609

针灸学院:  张若若  64286718

管理学院:      64286345

东直门医院教务处:     84013116

东方医院教务处:    王宗华   67687311

第三附属医院教务处:王国华  52075251

护理学院教务处:    李小花  84738316

中药学及中医基础相关专业请与中药学院研究生课程班或基础医学院课程班管理办公室老师联系,详见其二级学院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附件表格

2012年基础医学院课程班招生简章

2012年护理学院同等学力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