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1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关于拟对1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2025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决定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的1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由于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
经核查,我校中医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刘瑄慈(学号20190943001,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决定给予退学处理。
公告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6日。在公告截止前,学生如对学校退学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提交书面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视为该告知书送达之日,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依规作退学处理决定。
特此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