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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选派国家公派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8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选派国家公派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的精神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www.csc.edu.cn),我校现转发基金委通知,将严格按照基金委申请条件及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拟申报者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选派工作进度及安排

1、各学院进行院内选拔推荐工作:选拔方式自定,拟申请者下载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表”并填写,依据附件2申请者上报所在学院材料清单要求于201534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上交各学院。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后出具单位意见,将推荐名单按优先程度排序,并于2015312前汇总至研究生院。注:(1)申请者必须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或外籍导师的邀请函,若没有邀请函,学院不予受理;(2)联合培养博士须提供《国内导师推荐信》(导师需对申请人学习情况、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做出综合评价),该推荐信将作为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

22015318前,研究生院汇总材料,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32015320,研究生院对我校拟推荐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4、被推荐者于2015320日—2015329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237房间。(按基金委要求,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整理并用燕尾夹固定,无需装订)。

52015320日—2015329日期间(具体日期等通知),被推荐者到研究生院会议室225房间开会,指导并统一开具相关证明。

62015331-4月4,研究生院审核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720155月中旬,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布入选名单。

相关附件:附件1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2 申请者上报所在学院材料清单 .doc

          附件3专家评审意见.doc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国内研究生类).doc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