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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6日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

1、申请材料

(1)拟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二、材料递交渠道:

本校推免生请于9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东方医院研究生办公室。

外校推免生的申请材料须9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交至东方医院研究生办公室。

2、申请人必须在2018年9月28日至10月7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三、复试日程

复试时间:2018年10月10日14

复试地点:东方医院

复试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参加人员

10月10日(周三)

8:30—10:00

资格审查

东楼南支237

全体考生

10月10日(周三)

13:30—15:30

笔试

东楼南支342

全体考生

10月11日—14

具体时间待定

1、综合面试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3、选导师、体检

东楼南支237

1、全体考生

2、全体考生

3、拟录取考生(空腹)

 

四、复试内容及办法

1.复试内容包括:临床专业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和临床技能;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复试成绩(100分制)= 笔试成绩(45%)+ 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

2.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下达各专业招生名额数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按教育部体检标准,复试后同意接收的考生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录取。

东方医院将于9月30日14:00前电话通知考生前来复试,请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9月30日在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报名。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联系电话:010-67687311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六号东方医院教育处研究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