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港澳台招生

招生就业

港澳台招生

2018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香港报考点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6日

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国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

2018年度报考须知

 

一、报名日期及地点:

第一部份网上报名

日期: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请注意:请在规定报名日期登录 “內地 (祖国大陆) 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www.gatzs.com.cn” 进行网上报名並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订正网报信息。逾期者將不能现场进行確认报名。

 

第二部份:现场確认报名

日期及时间:2018年1月2日至10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日休息)

地      点: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5室 (炮台山港铁站A出口)

电话查询:(852) 28936355 (钟小姐)       网址http://www.bhkaec.org.hk

 

二、报考资格:

1.    港澳地区考生须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分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內地通行证」。

2.    台湾地区考生须持台湾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须具有与內地 (祖国大陆) 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歷。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博士生) 须具有与內地 (祖国大陆) 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歷。

4.    申请人可以听、说普通话、书写中文。申请人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之学者书面推荐(於复试时提交)

 

三、报考手续:

      分为网上报名及现场確认报名两部分。所有考生必须於指定时间內完成两部分报名,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先自行登入网址www.gatzs.com.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及记下网上报名编号。网上报名后,考生须记下密码,作为日后登入查阅个人档案、成绩、录取情况以及下载准考证时使用。

已於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擕备下列证件及资料,亲往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办理现场確认手续:

1. 缴交﹕

1.    下列文件之副本各一份並请带同正本以备核对

·         网上报名编号 (如通讯报名或委托亲属报名者, 需打印网上报名表並加考生签名確认)

·         港澳地区考生缴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分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內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缴交台湾身份証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可於录取前补交) 或同等学歷文凭。

·          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在学证明 (报考博士生请备学士学位证书)。

1.    报考费港幣500元。若通讯地址在香港以外地区,另加缴100元邮资及手续费,共计港幣600元。报考费可以现金、支票或匯票缴交。(报考费一经缴交,概不退还)

2.    要求通讯报名的考生,应把有关证明文件副本 (毕业证书副本:须附发证学校认证单位证明章印並加盖「与正本相符」章)、网上报名表及报考费(600港元),连同本人通讯地址的回邮信封寄至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室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支票或匯票抬头: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BEIJING-HONG KONGACADEMIC EXCHANGE CENTRE)

 

2.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院校进行现场確认 (或函报確认) ,並参加考试。具

   体要求可諮询招生院校。

 

四、报考类別:

   1.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兼读制)两种。

   2.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五、学费及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標准和待遇与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参加就读院院校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关於为港澳台研究生设立奖学金情况,考生可向招生单位諮询。

 

六、入学考试(適用於在香港报名点的人士):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    初试时间:2018年4月14至15日於香港举行

3.    初试地点:待定

4.    初试科目:

1.    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

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 (满分值为100分) 及管理类综合能力 (满分值200分); 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 (满分值为100分) 和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课(满分值均为150分);

1.    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考一门外国语 (满分值为100分) 和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

务课 (满分值均为100分)。

1.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个別考试科目如「建筑设计」多於3

小时,不超过6小时,安排在4月15日)。

1.    初试合格者,复试內容、方式由招生单位確定。

2.    复试地点:由招生单位確定。

3.    复试日期:2018年5月底

 

七、考生录取及入学条件:

1.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评核后,確定擬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於2018年6 月下旬由招生院校寄发考生本人。

2.    新生於20189月中旬前入学,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入学通知书」中註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兼读硕士生或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九、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获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学位证书。

 

十、免责声明:

  1.考生应按要求准確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並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经考生確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缴交的报考费及报考资料概不退还。

  2.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资料及內容概由该单位负责,其解释权归该招生单位。

  3. 以上“报考须知”的內容, 以国家教育部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