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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备考指南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8日

受疫情影响,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备考:

一、关注学校及报考学院相关通知

我校博士复试于7月9日启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当密切关注学校和报考学院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以及规定,了解复试相关政策法规。

二、提前做好软硬件调试并选择适合复试的空间

1、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报考学院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2、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外接麦克风、音箱及高清摄像头)、手机、手机支架等。双机位设备组合见下图:

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可自由移动)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效果图如下。

 

3、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第二机位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4、复试时考生需具有宽带网、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的网络条件,两个机位分别采用不同的网络,确保复试网络畅通。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5、考生应提前安装并熟练使用浏览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学生端(请点击下载学生端操作手册),若考生使用电脑,需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若使用的是手机,则手机上需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苹果手机需使用最新版本Safari浏览器,安卓手机需使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考生还需安装腾讯会议软件(电脑)或手机APP、钉钉软件(电脑)或手机APP、office软件并保证各软件及手机APP已获得摄像头及麦克风权限。

6、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请考生提前按报考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提前测试。如有困难,请务必提前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7、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8、考生需按照要求调整视频画面: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头肩部及双手应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头发不遮挡耳朵,不戴耳饰。

三、复试内容及材料准备

我校2020年博士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权重为70%,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权重为30%(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考核要求和形式由学院确定,满分为100 分。),复试前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 1、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 2、素质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 3、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 4、科研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请见附件,并上传电子版,具体提交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提前进行网络测试,建议使用宽带(WiFi)网络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请确保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电源稳定、电量充足。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或按照断网应急办法处理。

2.穿着得体,视频、音频符合复试要求。

3.复试期间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保证视频、音频的真实。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

4.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关闭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

5.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

6.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6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北京中医药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是博士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在复试前需宣读复试诚信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