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报名基本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0年博士研究生基本材料提交工作已完成,材料经汇总审核后说明如下:
1.成功缴费考生的纸质版基本材料(按期邮寄接收)均已进行审核,现仅公示不合格材料,请见附件1;
2.信息简表共5页,最后页须本人签名,须提交原件;
3.思想政治情况表中的报考类型请严格按照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来填写,不能有涂改,并加盖单位红章(与报考信息中的档案所在地一致),须提交原件,贴上照片;
4.请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务必提交少干登记表原件;
5.在读证明须提交单位盖红章的原件。报考专业学位的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硕士学位为专业学位,须提交在读证明,上面明确标注“硕士学位类型为专业学位”;②硕士学位为学术型,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注册证的复印件。
6.成绩单须为原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室红章以证明和原件一致。
7.对于外语成绩单遗失情况,须提交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标记应届待考的考生,请将保证书(手写签名)扫描后发送邮箱。
8.定向非全日制考生的报考类型须为学术型,并提交两篇论文(关于论文的具体要求请见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9.专家推荐书须由专家本人手写签名确认,一般情况下,行业内正高职称专家提交一份,考生本人硕士生导师提交一份(硕导为副高,须追加一份专家推荐书)。
请各位考生参考以上9点说明,严格按照审核结果要求完善材料,将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研招办邮箱:doctors@bucm.edu.cn,并于2020年3月13日现场确认时将原件带来审核(在原件右上角请用铅笔标注:报考学院-序号,例如:东方医院-286)。2月26日-3月12日将开放准考证下载,请同学们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通知。3月13日现场确认时,若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准考证确认盖章。(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寒假放假至2月20日,寒假期间相关事宜可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doctors@bucm.edu.cn进行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