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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含少民骨干、对口支援)复试及录取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5日

各位博士考生: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单独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定于6月18日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的组织

    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二、复试的基本标准

    少民骨干考生总分158分,对口支援考生总分125分。

    三、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专项计划和考生过线情况,拟定复试名单:陈雅婧、佟锁财、呼格吉乐、张少杰、育红、贡巴加、扎西道知、吾合才、任璐彤、梁亦骏、沈爱花、萨日娜、苏日娜、戴明、杨亮亮、姚梓平、更桑。

   四、复试内容

   1、资格及素质审核

   由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考生填报现实表现等材料,包括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

   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清单请见附件1):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英语六级(或日语四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原件。

  (5)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

  (6)素质审核表,见附件2。

  (7)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进行打印,并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2、考生报考材料评价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按合格、不合格计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科研材料:

  (1)《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附件4-5。;

  (2)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3、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根据学位类型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技能考核等形式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国语能力测试等进行综合测评。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70%。

   4、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30%。

   5、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加试成绩按百分制,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的具体要求和形式请见学院通知。

   6、体格检查

   请各位考生于复试期间,根据学院安排参加体格检查。体检标准按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入学体检标准,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形式

   复试小组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实验及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答辩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复试。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按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录取原则

    (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经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跨门类报考考生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 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6)拟录取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毕业后一律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我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定向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领取录取通知前交回,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公示与监督

     1.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yanjiusheng.bucm.edu.cn.咨询电话:010-64287519;010-64286502。

     2.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的监督。我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 010-64287504,举报邮箱:bucmyzbjd@163.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九、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

安排

备注

6月18日8:30-11:30

资格、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考核

报考学院

6月18日-6月20日

博士生复试

按各学院通知

6月21日

复试结果上报研招办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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