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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8年研究生“闪亮校园,毕业之星”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4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我校研究生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营造良好校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将举行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九届“闪亮校园,毕业之星”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至6月。

  二、参评对象

  注册在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不含七年制)。

  三、评选条件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德高尚,知行合一,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人文关怀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勤奋刻苦,勇于创新,敢于超越,有出色的科研能力或临床技能,毕业论文有较高水平。

  4. 符合以下某一方面者可优先推荐:

  ①在学习、科研、临床技能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者。

  ②在奉献、服务与实践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产生一定社会影响者。

  ③积极参与学生服务和管理工作,在学生中威信高、口碑好、业绩突出者。

  ④有自强不息、孝老爱亲、长期助人、见义勇为等突出事迹者。

  ⑤具有特殊专长,并相应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者。

  四、评选形式

  1. 学院推荐:班级召开推介宣讲会,收集学生事迹及其它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推荐学生进行评议,公示,按照规定名额确定候选人提名名单。

  2. 个人自荐: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在未得到学院推荐的情况下,可以以自荐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上报研究生工作部,由研究生工作部进行评议。

  以上评选工作结束后于5月9日中午12:00前将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五、评选步骤

  1.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确认初审结果。

  2.网络投票环节。通过研究生工作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

  3.现场投票环节。分为和平街校区、良乡校区两个投票区,对候选人进行现场投票。

  4.专家评议组及研究生评选代表根据入围选手票选及答辩情况确定十大人物奖获得者。

  5.对最终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十大”获奖者将自动认定为本年度优秀毕业生。

  六、申报材料

  1. 《参评申请表》电子版及学院签章的纸质版各一份(申请表电子版请以“申请人姓名-2018十大评选”命名)。

  2. 《参评申请表》中填写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文章仅复印首页)。学院推荐候选人的支撑材料由该学院先行审核。

  3. 参评人员电子版生活照一张(人物清晰特写为主;照片名称:申请人姓名-学院;图像大小要求2M以上,不超过5M)。

  4.初审申请表请于5月9日中午12点前上交,电子材料发至 bucmyangong@163.com(以学院为单位,申请表电子版、生活照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命名“2018十大评选-学院”,压缩包内申请人材料文件夹分别以“申请人姓名-学院”命名;自荐申报,申报表和照片统一归入文件夹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以“2018十大评选-姓名-自荐”命名);纸质版申请表盖章后和相关材料一同送至和平街校区研究生院231办公室。

  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任缺一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各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中医学院:3-4名;中药学院:2-3名;针灸推拿学院:1名;生命科学学院:0-1名;管理学院:1名;护理学院: 0-1名;人文学院:0-1名;第一临床医学院:3-4名;第二临床医学院:1-2名;第三临床医学院:1名;中日友好医院:1名;广安门医院:1名;西苑医院:1名;北京中医医院1名;台港澳:0-1名;外籍:0-1名。

  

  请各学院严格把关,事迹描述详实可信,确有榜样效应,宁缺毋滥。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