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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和《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管理办法》,2016年研究生工作部联合校团委、宣传部、社科部以及各学院共同组织开展了以“唱响祖国主旋律 弘扬青春正能量”为主题的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研究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教学实践、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使广大研究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在帮助我校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成果,促进研究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建设,现将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成果总结

  (一)做好学院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请各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报告一份(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概况、工作机制、工作亮点、取得成效和典型照片。

  2、填写《2016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汇总表-学院》及《社会实践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3、提交各学院立项并实施完成的社会实践项目及负责人名单(自拟)。

  (二)做好立项团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请各立项团队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结题书》(详见附件);

  2、立项团队项目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实践基本情况报告、实践过程及取得成效、活动亮点、典型照片、经费决算;

  3、反映社会实践过程和成果的3分钟展示视频、微电影或ppt;

  4、实践活动简报一份;

  5、展示壁报电子版一张(版面设计自拟,尺寸标准:80cm×180cm);

  6、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图片集、专刊、宣传册、媒体报道等成果汇总。

  (三)材料提交

  所有材料于9月30日之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公共邮箱:bucmyangong@163.com,团队总结材料以2016实践+学院+项目名称命名;学院总结材料以2016实践+学院命名。所有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研究生院231办公室。团队总结材料是报销的前提,请各团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交总结成果。

  二、报销要求

  (一)请各单位要做好2016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相应的总结工作,认真总结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形式、新思路,挖掘社会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凡人小事,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研究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建设。

  (二)对于立项但未完成的项目,需提交指导教师和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的情况说明,未提交说明者,列入诚信档案。

  (三)研究生工作部将于年底对2016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各团队项目要做好经费决算工作。

  1、集中报销时间:

  10月8日至10月30日每周二下午2:30—4:00。(假期及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报销注意事项

  (1)在提交实践成果的前提下,按照研工部报销要求提交票据和《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结题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至学院报销专员处,报销工作于2016年10月30日停止

  (2)各学院指派一名报销专员,上报名单与联系方式至研工部思政教育办公室。报销专员直接对接研工部,收集整理并严格审查学院所有社会实践报销项目的票据、明细及结题情况表,发票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报销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不接受团队及个人单独报销

  (3)在实践项目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审批金额的项目,超出部分不予报销;严格按照研究生活动经费报销的注意事项要求(如指导教师签字,发票类别、明细、真伪等)收集好票据。相关票据统一整理,火车票、市内公共交通发票等粘贴整齐后提交。

  (4)所有报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研究生院231办公室进行审核签字。联系人:李老师,64287687。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