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2015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以及《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京中字[2013]19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近期进行2015~2016学年2015级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工作。具体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5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含七年制在校生。
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二、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自2015年9月起按月发放。
三、资格审核及名单报送
1、请11月2日前将助学金明细表模板电子版发送至研工公邮bucmyangong@163.com,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研工部221。
2、明细表请严格按照模板书写。
研究生工作部
201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