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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9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和《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管理办法》,2015年,研究生工作部联合校团委、宣传部、社科部以及各学院共同组织开展了以“与祖国同行,筑青春梦想”为主题的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研究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教学实践、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使广大研究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在帮助我校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成果,促进研究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建设,现将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和表彰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成果总结

  (一)做好学院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请各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2015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报告一份(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学院2015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概况、工作机制、工作亮点、取得成效和典型照片。

  2、填写《2015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汇总表-学院》及《北京中医药大学社会实践情况统计表-学院》(附件1、附件2)。

  (二)做好立项团队和基地建设项目社会实践总结工作。请各立项团队和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结题书》(附件3)

  2、立项团队和基地建设项目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实践基本情况报告、实践过程及取得成效、活动亮点、典型照片、经费决算。

  3、反映社会实践过程和成果的3分钟展示视频、微电影或ppt。

  4、实践活动简报一份。

  5、展示壁报电子版一张(底板模板见附件4)

  6、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图片集、专刊、宣传册、媒体报道等成果汇总。

   

  二、评优表彰

  (一)评选类别

  1、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对象为认真指导并完成实践活动的各实践团队或基地建设项目的指导老师,一般情况下,应亲自随团到实践地指导学生开展活动。

  2、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组织或参与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实践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

  3、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评选对象为立项并完成的2015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或基地建设项目。

  4、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

  评选对象包括社会调查报告、项目调研报告、岗位体验报告、科技开发报告、实践服务心得等。

  (二)评选办法

  采取院、校两级推荐评审相结合的申报方式。各学院需及时组织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评比活动,根据实际参加2015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团队和人数的比例(评优申报比例详见研工部统一发给各学院的具体通知),推荐优秀指导教师(附件5)、先进个人(附件6)、优秀团队(附件7)及优秀成果(附件8),并填写《2015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评优汇总表-学院》(附件9)。

  评优申请表及汇总表签字盖章后请于10月30日中午12:00前由学院统一报送,电子版请以“学院+表彰类别+被推荐人(团队、成果)”命名,发至bucmyangong@163.com,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直接交至研究生院231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团队及优秀成果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年底表彰大会上颁奖。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要做好2015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相应的总结评比工作,认真总结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形式、新思路,挖掘社会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凡人小事,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研究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建设。

  (二)对于立项但未完成的项目,需提交指导教师和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的情况说明,未提交说明者,列入诚信档案。

  (三)研究生工作部将于年底对2015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

  (四)各团队和基地建设项目要做好经费决算工作。

  1、集中报销时间:

  10月8日至10月30日每周二下午2:30—5: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报销注意事项

  (1)在提交实践成果的前提下,按照研工部报销要求提交实践活动相关票据和“项目结算明细表”完成报销,报销工作于2015年10月30日停止报销。发票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上述要求及表格电子版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资料下载)。

  (2)在实践项目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研究生活动经费报销的注意事项要求(如指导教师签字,发票类别、明细、真伪等)收集好票据。相关票据统一整理,火车票、市内公共交通发票等粘贴整齐后提交。

  (3)所有报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研究生院231办公室进行审核签字。联系人:李老师,64287687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