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教育
奖学金评审
关于2018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研究生部分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安排,2018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研究生部分评审工作正式开始。
一. 申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的非选修课考试不能有任何一科不及格;
5. 处于在读状态并且未超过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延期毕业或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审。
二. 申请“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维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的非选修课考试不能有任何一科不及格;
5. 处于在读状态并且未超过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延期毕业或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审。
三. 申请材料(见附件,所有表格一式一份,请仔细阅读表格里的填表说明):
1. 附件1: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台湾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需要导师、班主任的意见和签字和所在学院/医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
2. 附件3: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参与课题统计表(非必需,二年级申报者,只能使用过去一学年,即去年8月1日到今年7月31日之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三年级申报者,可以使用去年8月1日到截止申报之日的学术成果;必须有盖公章的正式任务书,以任务书中参与人员页的信息为加分标准。);
3. 附件4: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发表文章统计表(非必需,二年级申报者,只能使用过去一学年,即去年8月1日到今年7月31日之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三年级申报者,可以使用去年8月1日到截止申报之日的学术成果;文章必须见刊,录用通知无效,须附上文章的复印件或电子版的打印件)。
四. 申请材料送交时间与地点
于2018年11月29日12:00之前向各自班主任报名,材料不能按时交到各自班主任手上的,可以先将扫描件或照片发给班主任。
五.得分说明
附件5: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标准。
五.获奖名额及奖金
地区 |
级别 |
奖金金额(人民币) |
名额 |
台湾 |
硕士特等 |
20000 |
1 |
硕士一等 |
10000 |
1 |
|
硕士二等 |
7000 |
3 |
|
硕士三等 |
5000 |
7 |
|
博士特等 |
30000 |
0 |
|
博士一等 |
15000 |
1 |
|
博士二等 |
10000 |
1 |
|
博士三等 |
7000 |
2 |
|
港、澳 |
硕士特等 |
20000 |
1 |
硕士一等 |
10000 |
1 |
|
硕士二等 |
7000 |
1 |
|
硕士三等 |
5000 |
3 |
|
博士特等 |
30000 |
0 |
|
博士一等 |
15000 |
0 |
|
博士二等 |
10000 |
0 |
|
博士三等 |
7000 |
1 |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