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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审

关于2018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研究生部分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7日

根据上级安排,2018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研究生部分评审工作正式开始。

一. 申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的非选修课考试不能有任何一科不及格;

5. 处于在读状态并且未超过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延期毕业或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审。

. 申请“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维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的非选修课考试不能有任何一科不及格;

5. 处于在读状态并且未超过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延期毕业或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审。

三. 申请材料(见附件,所有表格一式一份,请仔细阅读表格里的填表说明):

1. 附件1: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台湾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需要导师、班主任的意见和签字和所在学院/医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

2. 附件3: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参与课题统计表非必需,二年级申报者,只能使用过去一学年,即去年8月1日到今年7月31日之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三年级申报者,可以使用去年8月1日到截止申报之日的学术成果;必须有盖公章的正式任务书,以任务书中参与人员页的信息为加分标准。);

3. 附件4: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发表文章统计表非必需,二年级申报者,只能使用过去一学年,即去年8月1日到今年7月31日之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三年级申报者,可以使用去年8月1日到截止申报之日的学术成果;文章必须见刊,录用通知无效,须附上文章的复印件或电子版的打印件)。

四. 申请材料送交时间与地点

于2018年11月29日12:00之前向各自班主任报名,材料不能按时交到各自班主任手上的,可以先将扫描件或照片发给班主任。

五.得分说明

    附件5: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标准。

.获奖名额及奖金

地区

级别

奖金金额(人民币)

名额

台湾

硕士特等

20000

1

硕士一等

10000

1

硕士二等

7000

3

硕士三等

5000

7

博士特等

30000

0

博士一等

15000

1

博士二等

10000

1

博士三等

7000

2

港、澳

硕士特等

20000

1

硕士一等

10000

1

硕士二等

7000

1

硕士三等

5000

3

博士特等

30000

0

博士一等

15000

0

博士二等

10000

0

博士三等

7000

1

 

 

研究生院

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