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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审

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7日

按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和国合处要求,2018~2019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启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在读的的三年制研究生(不包括毕业班),本奖学金与本年度其他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取。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6.对于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校 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亦可推荐。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将优先考虑。

二、奖学金评审标准

本次奖学金评选分为定额名额评选和开放名额评选两类。定额名额仅限自费本科生申请,开放名额可以用于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

具体评选办法参见研究生院“教育部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被推荐人评分细则。

三、奖学金申请与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6月5日-6日17:00) -> 班主任推荐、研究生院评审(6月7日) -> 公示(6月8日-6月14日) ->国合处留学生办公室 ->基金委审定。

2.留学生按照申请人基本条件自愿申请,于2018年6月6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上交至本人所在班级班主任。

3.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在校期间的成绩单:(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供)

(2)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3)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4)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5)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情况;

(6)《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字数不少于800字

(7)其他辅助支撑材料(如,有关推荐人的宣传报道等)

四、奖学金标准

此项奖学金提供一次性奖励,研究生30,000元/人。

五、留学生在学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奖学金: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参加非法社团组织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4.缺课超过1/3者;

5.考试作弊者;

6.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6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