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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6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的精神及相关政策要求,我校将严格按照基金委申请条件及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攻读博士申报对象为2017年7月即将毕业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申报对象为在读的一年级或二年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因为我校的专业不在基金委规定的硕士联培项目专业范围内,故我校学生尚不能申请硕士联培项目

 

选派工作进度及安排

1、各学院进行院内选拔推荐工作:选拔方式自定,拟申请者下载 “附件1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加盖学院公章,依据“附件2申请者上报所在学院材料清单”中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17年3月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上交各学院,需要扫描的材料自行扫描成pdf文件备用。各二级学院审核申请者信息无误后,将申请者名单汇总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学生信息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汇总表和所有材料送至研究生院237房间,并通知申请者到237房间找莫老师加微信群。

注:(1)申请者必须首先向学院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函;若没有邀请函,学院不予受理;(2)联合培养博士须提供《国内导师推荐信》(无固定格式,但导师需在信中对申请人学习情况、科研能力、思想品德做出综合评价),该推荐信将作为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学院还需组织四位专家(最好是正高级别)对联合培养博士生进行评审,形成“附件3专家评审意见表”(盖学院章)。(3)学院必须确保攻博项目的申请人能于次年顺利毕业,预计不能顺利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直接淘汰。

2、2017年3月18日前,研究生院汇总材料,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3、2017年3月20日,研究生院对我校推荐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4、被推荐者于2017年3月20日—29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5、2017年3月20日—29日期间,被推荐者可以到研究生院237房间咨询填报事宜。

6、2017年3月31日-4月4日,研究生院审核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7、2017年5月中旬,留学基金委网上公布入选名单。

以上信息如有改动将另行通知。

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流程图:http://www.csc.edu.cn/article/722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16日